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應聘:
1.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。
2. 現(xiàn)役軍人。
3.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、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。
4. 公務員、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。
5. 有違法、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。
6. 尚未解除黨紀、政紀處分的。
7. 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等行為的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
1. 報名時間:2015年9月18日——2015年10月8日。
2. 報名方式:采取網絡報名或現(xiàn)場報名方式進行。
3.報名辦法
(1)網絡報名:報名人員登錄
四川省人事考試網(http://www.scpta.gov.cn/)、
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(http://www.scpzh.lss.gov.cn)、
攀西人才網(http://www.pxrc.com.cn)、
攀枝花市人事考試網(http://www.pzhpta.gov.cn/)下載《攀枝花學院2015年第二批公開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信息表》(以下簡稱《報名信息表》,見附件2),如實、準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(每人限報一個崗位),并將《報名信息表》電子版發(fā)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(見附件1)。
(2)現(xiàn)場報名:報考人員填寫《報名信息表》一式2份,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、畢業(yè)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(2016年畢業(yè)的人員需出示有專業(yè)名稱的證件如學生證等)、1寸免冠近照2張,到招聘單位現(xiàn)場報名(詳細地址見附件1)。
(二)資格審核
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的學歷、學位及職稱證書(或批件)等進行初審,將初審合格人員推薦給學校相關用人單位遴選,確定考核對象。
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,在招聘的任何環(huán)節(jié)發(fā)現(xiàn)招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,均取消報考(聘用)資格,責任自負。
(三)考核、面試
1. 心理素質測試:應聘人員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素質測試。
2. 用人單位考核:學校用人單位按照確定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集中考核,并對應聘教學崗位的人員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及能力測試。
3. 考核小組面試:根據各用人單位考核結果及心理素質測試結果,由學?己祟I導小組組織綜合能力面試。
4. 考核面試的具體時間、地點、內容和方式另行通知。
(四)根據考核面試成績,按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。